商標作為企業的重要標志之一,對企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每個企業在注冊商標時都會仔細選擇并取得其意義,但在申請過程中并不順利。有些商標被別人先注冊,想使用的商標注冊失敗,接下來
東莞注冊商標公司講解商標被別人注冊了還能用嗎?

商標被奪走有三種解決辦法
1、對尚未經批準注冊的商標,可提出異議
申請商標公告三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提出商標異議。10個月左右就可以審核完畢,如果有特殊情況會延長6個月的審核。
2、獲得注冊的商標,可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三個月的公告期限并獲得批準注冊,可以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五年內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審查委員會宣布該注冊商標無效。
3、商標撤三
商標撤銷三是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的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取消注冊商標。
對于注冊成功但三年內沒有人使用的商標,提出商標撤退三確實是最好的選擇。企業和個人在開始商標注冊的同時,必須考慮商標注冊失敗的風險。我們為你的第一時間檢索是否有相同、相似的商標,在調查注冊風險的同時,對已經注冊3年以上沒有使用的商標進行“撤三”的流程,不用擔心工作的一半,可以得到心儀的商標。
以上所講解的這些內容就是有關于東莞注冊商標公司講解商標被別人注冊了還能用嗎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東莞注冊商標的相關內容,歡迎聯系在線客服,我們必將竭誠為您服務。